在封建社会,每一个朝代都有因文字而获罪的人,这是历代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一种手段。统治者从文人的作品中断章取义地摘取字句,罗织成罪,所造成的冤狱被称为“文字狱”。由文字狱而引发的冤狱,轻的下狱、流放,严重的会因此引来杀身之祸,甚至所有家人和亲戚都受到牵连,遭满门抄斩,株连九族。虽说每一个朝代都有文字狱,但是最恐怖的要数清朝,尤以康熙、雍正、乾隆三帝时为甚。清朝建立之后,对于明朝的那些知识分子,主要采取两种办法,一是收买,一是绞杀。下面要讲到的这几起文字狱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康熙年间,浙江湖州富人庄廷龙,从小文采出众,胸怀大志,总想干一番事业,年少时就考进当时国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可惜天妒英才,他得了一场大病过后,双目失明。这一沉重的打击并没有让他屈服,反而让他更加坚强,立志要做左丘明、司马迁那样的人物。他花重金从老乡朱国祯的子孙那里买来一部未完成的《明史》,想在此基础上写一部完美的《明史》。他聘请了一批文人,组成一个写作班子。然而“出师未捷身先死”,书开始编写没有多久,庄廷[图片]就一命呜呼了。其父庄允诚为了完成儿子的心愿,带领写作班子继续编写。后来这部《明史》完成并公开出版,销量还很好。
可没想到,正是这样一部《明史》引发了一场文字狱。
书中直呼清朝皇室名字。例如把努尔哈赤的爷爷直接称呼为觉昌安,而没有称其为景祖翼皇帝;没把努尔哈赤的父亲称为显祖皇帝,而是直接称呼为塔克世;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另外,还把清朝的建立说成“兹患”,称清军为“贼”“夷”。这些全都是清朝统治者所忌讳的。顺治十八年(1661年),有人将其告发。
当时庄廷龙、庄允诚均已死,被戮尸。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以及买书、卖书、刻字、印刷的人,包括当地地方官吏,七十余人被斩杀,还有几百人充军边疆。这就是臭名昭着的“庄廷[图片]《明史》案”。
到了雍正年间,又出了一桩“查嗣庭试题狱”。
查嗣庭,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中进士,后得隆科多赏识,累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雍正四年(1726年),担任江西乡试主考官。有人举报,当年考题中所出《易经》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知矣”与《诗经》题“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前用“正”字,后用“止”字,前后联系,其中寓意暗合汪景祺“正有一止之象”及年号有“正”字皆非吉兆之说。雍正帝当时正打算铲除隆科多党羽,遂以“讽刺时事,心怀怨望”等罪将主考官查嗣庭逮捕下狱。查嗣庭在雍正六年(1728年)五月死在狱中。他凡年满十六岁的儿子均被判斩刑,十五岁以下的流放。
到了乾隆皇帝时,文字狱更加大行其道。乾隆时期文字狱发生一百三十余起,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成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其中就包括“王锡侯《字贯》案”。
清乾隆年间,有个举人叫王锡侯,自幼聪明过人。他学问渊博,懂训诂,善诗文,会观天,通气象,一生写下了十多部书。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他认为《康熙字典》收字太多,便想出“以义贯字”的方法,把音或义相同的字汇于一处,编写出了一部名《字贯》的新书并很快出版。乾隆四十二年,也就是《字贯》出版后的第三年,王锡侯的仇家王泷南指控王锡侯诋毁《康熙字典》,另刻《字贯》实为狂妄不法。后来乾隆翻阅了《字贯》,认为该书在凡例中将“圣祖、世宗庙讳及朕御名字样悉行开列,深堪发指”。此事一出,王家数十口一并被拘下狱,不久便在京师全部被斩首。凡为王锡侯写过序、唱过赞歌的人一律予以制裁;对在办理《字贯》案件时“漫不经心”的官员也都给予处分。此案造成中国历史上一桩特大的文字冤案,王锡侯也成了封建专制的牺牲品。
在大兴文字狱的年代,从一般百姓到朝廷重臣,都难以逃脱文字狱的罗网。文字狱的大行其道在社会上造成一种人人自危的恐怖气氛,让那个时代的文人不敢关心时事,从而禁锢了读书人的思想,不利于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