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盗窃的吕某,在派出所接受审讯时,突然把自己“右眼珠”掏出来摆在桌子上。
震惊之余,民警发现这是一颗假体眼球。
昨日,盘锦市大洼县大洼派出所案件队副队长张文华向记者介绍了案情。
2009年12月26日10时许,大洼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匿名电话,一处平房里住着三个行迹可疑的男子,他们昼伏夜出,每次大包小裹地往家拎……
张文华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检查中,一名男子自称姓王,47岁;一名男子姓吕,48岁;另一名男子姓赵,20岁。三个人均为黑龙江人。
民警打开后门,发现地面上的白雪留下一串通往柴垛的脚印。走过去,扒开柴垛,两大捆光缆藏在其中。
与此同时,张文华从吕某的床下,发现了多粒迷药。
于是,三个人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审讯。
民警刚刚坐下,在询问到吕某时,他突然从自己的右眼睛里掏出一颗“眼球”摆在桌子上。
吕某说:“你们可不要碰我。”
“当时确实吓了一跳!”张文华说,可镇定下来仔细一瞧,原来是一颗假体眼球,吕某右眼失明。
后来,吕某说了实话,“我担心警察难为我,以此来吓唬他们的。”
47岁的嫌疑人王某至今没有身份证,连户籍也没有。他称,在黑龙江犯案之后,警察也没法把他列为网逃。这也是他逃至盘锦后,仍然大胆作案的主要原因。
张文华告诉记者,吕某等人在黑龙江还多次盗窃过电缆。
据吕某交代,2009年12月8日晚上,三个人还将一小区一栋别墅内的两条狗扛了回来。当晚,他们将一条狗剥皮吃肉!第二天,将另一条狗以180元的价格卖了。
案发后,狗的主人李某对警察说,那两条狗是纯正的罗威纳犬,每条价值都上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真没见过这样吓唬人的,尤其是吓唬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