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开发行的各类书籍的封底都印有图书的书号。制定统一书号是根据我国图书出版发行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出版、发行统计工作的质量,便于书店门市部的图书分类陈列而实行的。
目前,我国现行的统一书号,由图书分类号、出版社代号和图书序号三部分按顺序组成(社号与序号之间加圆点)。以《毛泽东书信选集》的统一书号“1001·1243”为例:其中“1”是该书分类号,即马列着作、毛泽东着作类;“001”是出版社号,即人民出版社的代号;“1243”是该书的序号。
图书分类号是图书按知识部门分类的代号。共有17类和17个代号:1一马列着作、毛泽东着作;2一哲学;3一政治;4一经济;5一军事;6一法律;7一文化、教育;8一艺术;9一语言文字;10一文学;11一历史;12一地理;13一自然科学;14一医药卫生;15一工业技术;16一农业技术;17一综合参考。中小学课本、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外国文字图书和少年儿童读物这四种图书,在分类号前分别加拼音字母K、M、W和E(它们分别是课本、民族、外文、儿童这些词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出版社代号由国家出版主管部门规定;图书序号是某一出版社同类图书的顺序号码。
统一书号的编制,原则上以一个定价单位编一个书号。分册书如果只有一个定价单位就只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