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为春日郊游,也称“踏春”,一般指初春时到郊外散步游玩。旧时曾以清明节为踏青节,不过,踏青节的日期因时因地而异,有正月八日的,也有二月二日或三月三日的,后来则以清明出游踏青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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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青这种节令性的民俗活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源泉是远古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尚书·大传》曰:“春,出也,万物之出也。”在西周,万物萌动之时,迎春郊游于野外就已成为礼制。据《礼记·月令》载:“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至,以迎春东郊。”先秦时,齐国有“放春三月观于野”之俗;鲁、楚也有春日出游之习。这种农耕祭祀的迎春习俗对后世影响深远。
踏青的起源,也与上巳节的出现有关。上巳节,日期为三月的第一个巳日,故而得名。其源头可追溯到远古,即夏代之前的仍处于母系氏族的男女择偶制度,当时未有婚娶,实行的是一个氏族和另一个氏族的季节性的群婚制度。后来发展到对偶婚,进入父系社会又有了婚娶之礼,出现了父系家庭。经过一个漫长的冬天之后,被寒风禁锢在屋内的青年男女们迎来春天,迎来繁忙的耕种、生产生恬,同时也有了择偶相配、生育的需求。这样人们便在祭祀地神(社神)、春神求农业丰收之后,又祭祀女性的生育神兼媒神以祈求子嗣繁衍,同时男女互相择偶,歌舞欢会,然后相配。当时,踏青的古俗是围绕着这些主题展开的:迎来春天、迎祭生育神、沐浴祓禊,以求多育;男女青年则求偶,要春嬉、欢会、歌舞、放纵。另外还有跳傩驱疫、求雨雩礼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