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虽然是个短命的王朝,但制定的政治法律制度,如《开皇律》等,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比较完备。
隋文帝清醒地认识到法制对巩固统治的作用,有时甚至不惜以身护法,同时也能听从下属的劝谏。
有一次,隋文帝想加重惩处盗贼的刑罚,刑部侍郎赵绰(chuò)马上进谏道:“陛下实行的是尧舜之道,执政、为人都非常宽容,没有必要对盗贼的惩处特别严厉;何况量刑的依据是法律,这是取信于民的重要方面,怎么能随便更改呢?”
隋文帝很高兴地接受了赵绰的意见,认为他执法讲原则,便把他提拔为大理寺少卿(管理司法的官员)。
当时和赵绰一起在刑部共事的还有个侍郎辛亶(dǎn),比较迷信,喜欢穿红色的短裤,以为这样可以官运亨通。有人向隋文帝告发,隋文帝就下令赵绰把辛处死。
赵绰上朝对隋文帝说:“辛犯的不是死罪,所以我不能接受陛下的命令。”
隋文帝气呼呼地说:“你想救辛的命,就不顾自己的性命了吗?”说着,立即喝令侍从把赵绰一起拉下殿去砍头。
赵绰面不改色,对隋文帝说:“陛下可以杀了我,但不该杀辛。”
说完这话,赵绰自己走下朝堂,脱了衣服准备被杀头。
这时,隋文帝想想杀赵绰也实在没道理,就派人问赵绰:“你对自己刚才说的话,有没有后悔?”
赵绰虽然跪在地上,但腰板却挺得笔直,斩钉截铁地说:“我一心一意要公正地执法,不敢贪生怕死。”
隋文帝其实并不想杀赵绰,过了一会儿,气也消了。他想,赵绰能坚持法律原则,毕竟有利于自己的统治,就把他释放了。第二天,隋文帝还派人去慰问赵绰,赐给他三百匹绸缎。
由于赵绰敢于进谏,隋文帝认为他忠心耿耿,对他十分信任,经常把他召入内宫赐坐,评论政事得失。
大理寺有个叫来旷的官员,看到赵绰有时顶撞隋文帝,弄得隋文帝很不高兴,觉得有机可乘,就暗暗给隋文帝上了一道奏章,揭发大理寺执法不严。隋文帝看了这份奏章,就轻信了,还给来旷升了官。
来旷认为自己已经摸透了隋文帝的心思,能够迎合皇上旨意,便昧着良心诬告赵绰营私舞弊,把本该严惩的犯人也给放了。
隋文帝虽然对赵绰有时当面顶撞自己有点不舒服,但对他的人格却是很赏识,不相信他会徇私舞弊。为了弄清事实真相,隋文帝便派亲信去调查,弄明白了原来来旷完全是无中生有,便下令要处死来旷。
隋文帝把这个案子交给赵绰经办,一方面让他出出气;另一方面认为这次是来旷诬告赵绰,赵绰不会放过来旷。
不料赵绰接办案子后,却对隋文帝说:“来旷确实有罪,但不该判死刑。”
隋文帝听了这话很不高兴,扭头就朝内宫走去。赵绰紧跟在后面,大声说道:“我不说来旷的事了,但有些要紧的事必须赶紧向陛下报告。”
隋文帝听他这么一说,就答应他跟着进内宫。
一到里面,隋文帝就问赵绰:“什么事这么紧急,你要跟进内宫来说?”
赵绰叩头说道:“我犯了三个大罪,请求陛下处置。”
隋文帝半信半疑地说:“你到底犯了什么罪,快说吧!”
赵绰便说道:“第一条罪:我身为大理寺少卿,没有管好下属官吏,使得来旷触犯了刑律;第二条罪:来旷不该判处死刑,我却不能据理力争;第三条罪:我没有什么事要报告, 只是因为急着想进宫说明自己的想法,所以才欺骗了陛下。”
隋文帝听了赵绰的这番话,不禁笑了起来,同意不杀来旷,改为将他革职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