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的隋朝迅速灭亡以后,给予新兴的唐朝以深刻的启示与影响。唐太宗登基以后,深深地悟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注1:《贞观政要》卷四)“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注2:《贞观政要》卷一)的深奥道理,于是采取了一系列的改良政策,缓和阶级矛盾,刺激生产,农民的地位得到改善,社会生产发展迅猛,人民生活安定,经济繁荣,人口日益增多,击出了历史上所谓“贞观之治”。对外击败突厥,并扩大唐帝国对邻国之间的政治和文化影响,使唐朝成为两汉以后的最大朝代,在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盛唐,是我国封建文化发展的巅峰时期,涌现出的文学家、艺术家,及千古流芳的作品不可胜数。
音乐事业的发展如同其他领域一样迅速而猛烈。具体说这一时期在发展民族民间音乐(民歌、说唱音乐、歌舞、戏曲等)、宫廷音乐、音乐教育机构的建立、燕乐艺人的创造与贡献(声乐、器乐、歌舞、散乐、作曲等方面)、乐器的制作、乐曲形式的改革、音乐理论及音乐思想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遥遥地走在了世界各国的前头。唐首都长安已成为音乐中心的“维也纳”之城,世界文化交流的中心。音乐艺术的高度发达与兴盛的原因,对于这位达四十四年之久的皇帝唐玄宗来说有着直接关系。
唐玄宗李隆基是一位政治家、思想家同时也是一位多才多艺的音乐家。他“性英断多艺,尤知音律”(注3:《旧唐书·卷八》)“性英武、善骑射、通音律历象文学”。(注4:《新唐书·本纪第五》)他对音乐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唐玄宗是一位多产的作曲家。“玄宗又制新曲四十余,又新制乐谱。”(注5:《旧唐书·卷二十八》)他不但十分重视民间音乐的发展,而且又在此基础上吸收了其他新的因素,融合在自己的创作中。 创作的数量也非常可观,《羯鼓录》甚至把九十二首竭鼓曲的创作权,全归他所有。唐玄宗的不少音乐作品至今还回响在中外音乐舞台上。
唐玄宗是一位演奏家。“上洞晓音律,由之天纵,凡是丝管必造其妙。”(注6:唐南卓《羯鼓录》)他通晓乐理,艺才超人,凡属乐器,他都可以奏出非常美妙的声音。他对乐器的爱好简直如影随形,甚至“座朝之际,虑忽遗忘,故怀玉笛,时以手上下寻之,非不安也。”(注7:唐杨臣源撰《吹笛记》)在朝臣奏议军国大事之际,他身居殿中竟然心不在焉,用手指摸着龙袍内的玉笛孔来寻乐思,这位“皇帝”真不愧为“乐迷”了。
唐玄宗是一位音乐教育家。唐代的音乐教育机构建设是全面的,各机构的专业分类是明细的。“大乐署”是太常寺下属的音乐机构,内有若干的乐师执教,主要担任乐工、乐伎的训练和考试,也兼管对乐师的考核。乐工、乐伎、乐师根据学与教的专业年限不同、对于考试的内容、程度、及次数具体指定。据《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及《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说,考中的提职加薪,落榜的调离改学其他或除名。可见“大乐署”的教学活动组织是严密的,教学内容也是丰富的,对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更是严格的。这说明当权者对于音乐有一个高标准的要求和一个非常重视的态度。
“鼓吹署”也是太常寺下属之一。顾名思义,鼓吹署即管理鼓吹乐的单位,主管用在仪仗活动与宫廷礼仪活动中的鼓吹乐,兼管百戏(古代对诸种戏、乐舞的总称),因此,“鼓吹署”属于音乐的行政管理机构。
“教坊”一般指管理教习音乐,领导教习人员的机构。更准确地说,它是指唐至清之间,传习、管理宫廷所用俗乐的机构。“教坊”的教学任务非常繁重,教学内容也非常丰富。歌、舞、乐器(琵琶、三弦、箜篌、筝等多种乐器)及“散乐”(南北朝至宋散乐意同有戏,泛指杂技,幻术、武术、民间歌舞杂乐、杂戏等)皆有。学生的来源广泛,有贫家民女,也有富家子弟。他(她)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进行业务考核,根据成绩优劣进行等级分类。女艺人不但要艺技高超,而且还要面貌出众,方可进入“宜春院”(被选中入宫,给皇帝表演,属于头等乐伎,亦称“内人”)。他们在重大的礼仪活动中同众多的一般“官人”(教坊中的一般乐伎)与“@弹家”(可以弹奏或表演简单节目的女艺人)进行联合演出,但担任主要角色的还是那些“内人”。
可见,“教坊”不单是一个传习音乐与舞蹈技术的场所,也担任着重要的演出任务。使乐员所学习的技能付诸实践,这种理论联系实际,多专业、多层次、有组织、有领导的综合性音乐教育机构,在我国古代音乐教育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梨园”有内廷梨园与宫外梨园两种都是培养选拔音乐人才的教育机构。内廷梨园是唐玄宗亲自执教的地点,主要教学内容是对梨园艺人(亦称“皇帝梨园弟子”传习法曲。据《新唐书·礼乐志》所说:“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宫女数百,亦为梨园弟子,居宜春北苑。”(注8:《中国音乐辞典》222页)梨园造就了一大批具有较高水平的音乐家,如李龟年、雷海青、黄旛绰、永新(女)等皆为梨园艺人。这些人成为全国音乐界的精华,为唐代音乐的高度兴盛及其音乐分工化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
唐玄宗从发展的观点出发,为更进一步提高乐工、乐伎的音乐素养与技艺,使乐才源源不断,他还在梨园法部专设了一个音乐“少幼班”——小部者。“小部者,梨园法部所置、凡三十人,皆十五以下。”(注9:《太真外传》)为唐代音乐艺术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必备的人才基础。这种对于儿童进行早期的启蒙性的音乐教育尝试,在世界教育史上也是少见的。
以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历史,我们应该肯定统治阶级或统治者个人对于艺术发展的有益影响与贡献。同时也要看到类似唐玄宗及其统治阶级在音乐生活中暴露出的残暴的阶级本性和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从《国史林》、《唐语林》等众多的史载中看到唐玄宗对待乐工似奴隶,作为一个会发音的工具使用,他可以随心所欲地“逐令曳出,立杖杀之。”因此在唐玄宗的手下还有无数的“卑贱者”——命运悲惨的乐工、乐伎和散乐艺人,是他们和唐玄宗一们,共同写下了中国古代音乐史上的最辉煌的一页。
唐玄宗对音乐的高度重视其主旨在于:利用音乐这个有效的艺术手段来达到消磨诸王、臣、将、士的政治野心,对内“歌舞安平”、对外“安土息民”,可见唐玄宗不但是一位剥削阶级的最高代表,也是一位善于用精神武器掌握世界的统治者。从唐乐的初期到“黄金时代”并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这里有他本人的功绩,有唐政府一系列改良政策的作用,也有适合经济、文化发展的社会环境与社会风气,这些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在评价这位重要的历史人物时,一定要客观地、辩证地、历史地去看待他。
唐玄宗对音乐所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他是一位杰出的音乐家、教育家,理应在中国音乐史与中国教育史中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