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假日制度始于距今两千多年前的西汉,当时官员休息那天,都要沐浴更衣,所以称假日为“休沐”。汉代规定了朝官每五日返家休沐,故称之为“五日休”。唐朝改为“旬休”,官员每十日可休息一天。
古代除定期的休息日外,还有节假日,唐代中秋节给假三日,寒食清明四日。明代冬至放假三日,元宵十日。为鼓励臣下尽心国事。晋代定有“急假”,官吏用以处置紧急家事,一年以六十日为限。后晋时,家居外地的官吏探亲时还给路程假。清政府对有功的文武大臣还给“赏假”。
对于官吏的假日,历代均有严格的规定。唐德宗明文规定,三品以上假满之日,须到衙门报到,否则,扣发俸禄一月。有的还因此被罢免官职。
清朝初年,随着西方传教士进入我国,“礼拜天”这一宗教用语开始在我国出现。辛亥革命胜利后,开始实行星期日休息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