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戈登·拜伦(1788年-1824年),是英国19世纪初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其代表作品有《恰尔德·哈罗德游记》、《唐璜》等。在他的诗歌里塑造了一批“拜伦式英雄”。拜伦不仅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还是一个为理想战斗一生的勇士;他积极而勇敢地投身革命,参加了希腊民族解放运动,并成为领导人之一。
在拜伦的简介中是这样写的:诗人私生活浪漫放荡,恋爱事件层出不穷。在《异教徒》、《阿比多斯的新娘》、《海盗》、《莱拉》等诗中均有所反映。1815年结婚后,其妻因拜伦另有所欢,在生下孩子后于1816年1月离开拜伦回父母家居住。两人获准分居后,拜伦于1816年4月出国,此后没有回过英国。
诗人拜伦的私生活为何如此放荡?有人说,他的一生就是恋爱的一生,他不停地恋爱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有人评价说,也许是拜伦小时候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太深,在一个缺少温暖的家庭里,他的内心是脆弱的,尽管拜伦写出了不朽的诗歌,但他却是一个缺少爱的孩子。他对幼小时候的回忆就是父母的争吵,他的母亲是一个残酷得叫他害怕、庸俗得让他卑视的女人。
拜伦是跛脚的。造成这个残疾的原因,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天生的;另一说是因为母亲残暴,一时气极把他打成这个样子的。除此之外,拜伦可以说是一个美少年,他有一双清澈的眼睛,一头褐色的卷曲头发,皮肤白皙,人们都很喜欢他。尤其是拜伦的嗓音很好,说话声十分悦耳。因此在后来剑桥大学中,同学们都叫他“好嗓子绅士”。
唯独跛足这一生理缺陷,常常使他感到自卑和痛苦。他的跛脚也总是让他满心羞惭,在学校里,他总是独自一个,他的朋友雪莱说,他是一个自卑与脆弱的人。所以,他的一生就是寻找的一生,他想寻找一位能给他母爱的母亲,与其说他是在恋爱,不如说他根本就不懂爱情,他需要的是一份母爱。
在《西方哲学史》上,是这样介绍拜伦的:1788年1月22日,拜伦出生在一个古老没落的贵族家庭。父亲曾供职于英国海军,母亲是英格兰人。父亲将母亲的财产挥霍尽净后,为避债逃到法国,并于1791年死于异乡。拜伦跟随母亲在苏格兰度过了贫穷而孤寂的童年。十岁时,继承了家族的爵位与庄园。父母的离异,他自己的生理残疾,苏格兰大自然的风光以及乡间的朴实生活,在拜伦幼年的心灵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可见,家庭对拜伦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从拜伦留下的许多日记中能够发现,他的妻子并不是个好女人。拜伦说,如果她对我是忠诚的,我肯定对她忠诚。
1811-1816年,拜伦一直生活在不断的感情旋涡中。在他到处受欢迎的社交生活中,逢场作戏的爱情俯拾即是,一个年青的贵族诗人的风流韵事,自然更为人津津乐道。拜伦在1813年向一位安娜·密尔班克小姐求婚,于1815年1月和她结了婚。这是拜伦一生中所铸的最大的错误。拜伦夫人是一个见解褊狭的、深为其阶级的伪善所宥的人,完全不能理解拜伦的事业和观点。婚后一年,便带着初生一个多月的女儿回到自己家中,拒绝与拜伦同居,从而使流言纷起。以此为契机,英国统治阶级对它的叛逆者拜伦进行了最疯狂的报复,以图毁灭这个胆敢在政治上与它为敌的诗人。这时期的痛苦感受,也使他写出像《普罗米修斯》那样的诗,表示向他的压迫者反抗到底的决心。
这里可以看出,拜伦的母亲和他的妻子让他伤心到了极点,所以他只能不停地去与各种各样的女人恋爱,来达到心灵的安慰。
因腿伤总是受到歧视,也是一种重要的原因,哪怕是后来当上了议员,不必再受贫穷的困扰。1809年大学毕业之后,拜伦在贵族院获得了世袭议员的席位,但却受到歧视。于是拜伦带着一种愤懑的心情离开了祖国,先后游历了葡萄牙、西班牙、马耳他、阿尔巴尼亚、希腊、土耳其等地。而在外面游的生活,也让他不停地结识各种女性,并给了他总是在“谈恋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