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上谕档》有一件咸丰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公元1858年11月4日)的档案,记述了关于咸丰皇帝饬查京城水关铁栅损坏的故事。
这件上谕的原文是:“内阁奉上谕:御史富稼奏请饬查水关铁栅一折,据称正阳门东城水关铁栅损坏,水关洞开,殊不足以昭慎密,著步军统领衙门查明,将擅行开毁铁栅人犯严拏讯办,并将各城水关铁栅有无损坏情事,一并查明迅速具奏。钦此。”
水关又称水门,是在水路流经城墙的位置,建造孔券式涵洞或过梁式涵洞,让水道穿城墙而过。在水门涵洞内外,要设置二至三道铁栅栏加以防范,并派专职守军巡视、看护。水门本是疏导或节制水流穿越城墙的设施,明朝京师各水门“设立通水器具,于该衙门拨军二名看守,遇雨过,即令打捞疏通。”(《明会典》卷二百)。
清朝咸丰时期,朝廷对京师水门管理和防范的侧重点,与明朝略有不同,更倾向于是专为防范“刻下贼匪而设”。清朝咸丰时期,正阳门东城水关被损坏后,先是由位居五品的监察御史富稼直接上书咸丰皇帝,颁布上谕后,步军统领御门立即用两天时间对全城的水关有无损坏情况进行调查。明清时期北京内城共有七座水门:东直门西头道敌台水门、朝阳门南头道敌台水门、崇文门西第七道敌台水门、正阳门东第十一道敌台水门、正阳门西化石桥水门、宣武门西水门、德胜门西龙王塘水门。外城七门中,除广安门至西便门之间“并无闸座水门”,其余各城门之间均有水门。这次调查中发现,不光正阳门东城水关,其他城垣也有部分水关铁栅栏损坏。咸丰帝所指“擅行开毁铁栅人犯”,虽然未曾被抓获,但是,从此便定下了一个定期巡查京城水关的规矩。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步军统领衙门》案卷中,有几件档案都涉及到对水关的巡查,其中有一件是对内外各城闸座水门等进行查验的禀呈,步军统领衙门副参领达哈苏、三等侍卫绵性、候补总兵黄庆春等组织了这次查验。
咸丰皇帝选在阴历九月二十九日(1858年11月4日),颁布谕旨彻查水关铁栅栏,除了“以昭慎密”,还有一个实际用途,就是要赶在河水上冻之前,修复各城垣水关的铁栅栏,防范“贼匪”借冰道从水关进入内城。朝廷要“捍卫”的“百姓”,是居住在内城中的达官贵人;而被朝廷视为“贼匪”的,显然是指城外的贫苦民众。城垣和水关的防范“贼匪”功能,在咸丰时期得到强化。一道城墙,把处于尖锐对立状况下的“城里人”与“城外人”分开了。这就是“咸丰皇帝饬查京城水关”告诉我们的一个真实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