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法律文献中的案例与史书中的清官循吏的传记,是公案小说的先导,或者说是它的酝酿期。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的神鬼与狱讼相结合的作品,不妨说是公案小说的萌芽。
中唐至五代的笔记(传奇)小说与法医学着作中出现的公案故事,说明此时公案小说已经成型。
到宋代,随着城市人口的激增,阶级斗争的激化,民事案件的日益增多以及市民在审美趣味方面的新需求(喜欢听离奇曲折、触目惊心的狱讼故事),公案作品便大量产生,品种增多,色彩斑斓,艺术上也日趋完美。也可以说,这是公案小说的成熟期,或者说是它的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