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之屠指的是公元1649年(南明永历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满清“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英亲王”阿济格、“敬谨亲王”尼堪、“端重亲王”博洛、“承泽亲王”硕塞等在山西大同府、朔州、浑源县等地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屠城。
根据《清世祖实录》记载,1648年(永历二年),满清“大同总兵”姜镶反正归明,义军迅速占领晋西北、晋南广大地区,直接威胁满清朝廷。清廷调取华北地区绝大部分可以调派的军队进剿,历时将近一年才复占山西全境。姜镶被叛徒汉奸杀害,大同城破,全城官吏兵民被屠杀。被屠杀的无辜居民人数不详。史称“大同之屠”。
清军实施大同大屠杀后,全城只剩下5个重案犯。满清派来的大同知府,上书顺治,称既然没有了苦主,就可以释放这5个人了。这份奏折,至今保存在第一历史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