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秦在秦始皇以前利用商鞅进行变法,给秦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活力,也就是说,秦乃是以法家思想变革社会,迅速强大起来的;秦始皇时,秦朝又“焚书坑儒”,在历史上影响很深。于是,这很容易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儒家学派和儒家思想在秦朝没有活动的市场,其地位极端低下。其实,情况并非如此。
秦朝时期,儒家思想一如战国时期那样地影响着社会。
秦朝以前,儒家学说由于自身的特点无力应付剧烈变化的复杂社会局面,而法家在数百年的大变乱、大动荡中倒显示了积极进取的思想活力,但是,作为儒家代表人物的孔子,其影响却越来越大。孔子生前虽曾遭到讥讽和围攻,却更多地受到人们的称赞和尊重。战国时期,他的影响继续扩大,在孟、荀等人的宣扬下,不仅儒学成为“显学”,而且孔子也成了“圣人”。孟子说:“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又说:“孔子,圣之时者也,孔子之谓集大成。”儒家后学十分推崇孔子,其他各派也给孔子不少肯定,如属于道家的《列子》在《力命》篇中说:“仲尼之望,不出诸侯之下。”属于法家的《韩非子》在《内储说下》篇中称:“仲尼为政于鲁,道不拾遗。”孔子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乃是在社会活动中自然形成的结果。
秦统一后,到底用什么思想对国家进行统治,却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在这历史的大转折时期,秦的统治者也试图建构起与统一大帝国相适应的思想体系。然而,为了稳定形势,使国家机器运转,秦始皇将主要的精力投注到了官僚机构的建设上面,在利用法家学说建立专制统治的时候,在统治思想中也吸收了儒、墨、阴阳诸家的思想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已有了固定的统治思想体系。事实上,很难说秦统治者已经认真思考过这一重大问题,因而秦的前期,在施政定制上仍然基本以法家思想为依据,也兼采了阴阳家等的思想。秦设博士官,包括儒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均可立为博士,这表明秦始皇虽然不一定重视儒家学说,但至少开始时并不排斥儒家。所以秦始皇说自己“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并“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这些“文学方术士”和“博士”中,有不少就是儒生。终秦之世,儒生在历史舞台上的活动史不绝书。如始皇二十八年“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公子扶苏称“诸生皆诵法孔子”;秦二世“召博士、诸儒生问”,博士诸儒生30余人引《春秋公羊》之义以对;叔孙通降汉,“从者儒生弟子百余人”。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也不意味着儒学的被消灭。正因为儒学之盛影响到了秦的政治,才使得它遭到了这一厄运。同时,秦朝的“焚书”和“坑儒”,其直接目的是限制儒生,使其就范。因为如果要消灭儒学,就应在焚书时只烧儒家的经典,而不是“百家语”;在禁止民间收藏《诗》《书》的同时,也不应允许秘府收藏、博士掌握。而所谓的“坑儒”事件则是由方术士求仙药不成引起,坑杀的460余人不会全是儒生,而且其罪名是“为妖言以乱黔首”,并非针对儒家的思想主张。所以,明人焦在《焦氏笔乘》中谈到:“秦时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也。”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也认为,如果以“坑儒”为尽坑儒生,乃“非其诚而又增之”,“以坑儒为绝儒术者,亦妄言也”。
当然,焚书坑儒既然是秦始皇执行法家集权政治的必然结果,那么儒家等各派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遭到禁锢是肯定的。作为新的空前统一的封建帝国的创造者,秦始皇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在统治思想方面他要利用各家各派中自认为合理的东西。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中说:“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这种看法再适宜于秦不过了。秦统治者对儒家的伦理思想特别器重。《吕氏春秋》是一部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着作,这在其伦理主张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吕不韦为秦相时,儒家思想占有重要地位。即使在吕不韦集团下台后,孔子的伦理思想,尤其是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始终未废。孔子的忠、孝、节、义思想在秦代占据着统治地位。
不过,“焚”“坑”事件之后,许多学派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而儒家尤甚,他们失去了原来在政治舞台上的地位。《太平御览》卷八六引《异苑》曰:“始皇既坑儒焚典,乃发孔子墓,欲取诸经传。”孔子在当时的地位明显下降,儒生的境况也急转直下,他们不敢再公开传道授学。这种文化高压政策,激起了人们的极大怨愤。当陈胜起而反秦时,“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之”,孔子的九世孙孔鲋甚至做了他的“博士”,儒生们加入到反秦的行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