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约前284-前208),字通古。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人。秦代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又升任客卿。秦王政十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晋为廷尉。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韩非是战国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他继承了荀子的学说,并在此基础上,把慎到的“势”,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结合起来,并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理论。学问比李斯大得多,秦王十分喜爱韩非的才华。韩非多次上书献策韩王,但都未能被采纳。于是发愤着书,先后写出《孤愤》、《五蠹》、《说难》等。他的书传到秦国,由于讲的都是“尊主安国”的理论,秦王非常赞赏并说:“我要是能见到此人,死而无恨。”李斯害怕秦王重用韩非,对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他说:“韩非是韩王的同族,大王要消灭各国,韩非爱韩不爱秦,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轻信李斯的话,把韩非抓起来。韩非吃了老同学李斯送来的毒药,自杀而死。
另有一说,李斯一直想将韩非留在秦国,等秦灭韩之后再为秦国所用。但由于韩非之书《韩非子》对于帝王之术、统治之术的分析过于透彻,导致秦王嬴政对其才华感到恐惧,加上韩非的三条不利于秦国发展的建议、姚贾的陷害,使秦王将韩非下狱拷打。李斯实心欲救韩非,曾帮韩非呈韩非绝笔之作《初见秦》于秦王政,无奈秦王政铁心欲除韩非。后秦王以韩非书中《八经》之三中除“阴奸”之术施于韩非,嫁祸于李斯,从而不背骂名。李斯无奈,只得从命而下毒于韩非饮食,使韩非暴毙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