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战国后期重要的思想家,先秦“法”、“术”、“势”学说的集大成者,其学说以政治哲学最为突出,他鼓吹的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理论,对以后2000多年的中国政治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公元前323年,韩非死于秦国。有关他的死因,从西汉起就有不同的说法,至今学术界仍无定论。
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韩非出身于韩国贵族世家,曾与后来在秦国飞黄腾达的李斯同为荀况的学生。他有些口吃,不善讲话,但很会写文章,连李斯也自认不如他。韩非曾上书韩王实行变法,但他的建议未被采纳,只得退而着书立说,以阐明其思想。他的着作传到秦国,秦王读后大为钦佩,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告诉秦王,这是他同学韩非所作,于是秦王下令攻韩国,韩王就派韩非出使秦国。秦王得到韩非后很高兴,但还没有信用他。秦国大臣李斯和姚贾就在秦王面前说韩非坏话,韩非因而被关进监狱。不久在狱中服毒自杀,而送给他毒药的就是李斯。
此外,《史记。秦始皇本纪》也记载“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按司马迁的意思,韩非是死于李斯的妒忌的陷害。
但是,在西汉刘向编定的《战国策》中,却有另一种说法。《秦策第五。四国为一将以攻秦》中讲:楚、吴、燕、代四国想联合起来对付秦国,秦王召大臣商议,姚贾自愿出使四国,姚贾的出使制止了四国的联合行动,回秦后得到重赏。韩非对此颇为不满,就到秦王面前说姚贾的坏话。一开始攻击姚贾用秦国的财宝贿赂四国君王,是“以王之权、国之宝,外自交于诸侯”;接着又揭姚贾的老底,说他是“世监门子,梁之大盗,赵之逐臣”,认为重赏这种人是不利于“厉群臣”的。秦王召姚贾质问,姚贾对答如流。说以财宝赂四君是为秦利益考虑,如果是“自交”,他又何必回秦国;对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隐讳,并列举姜太公、管仲、百里奚等名人为例,说明一个人的出身低贱和名声不好并不碍于效忠“明主”。他劝秦王不要听信谗言,于是秦王信任姚贾而杀了韩非。从这里看,韩非似又是咎由自取,妒忌别人而终害自己。
目前,学术界对韩非的死因,持《史记》说的居多,但也有不同看法的。大致可归纳为下列几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韩非之死固然与李斯、姚贾有关,但关键因素则在于秦王的多疑。《史记》和《战国策》的记载实际不矛盾,前者讲政治原因,后者谈个人原因,决定者则是秦王。秦王为人“少恩而虎狼心”,他对韩非学说的倾倒,并不能消除他对韩非的不信任。他需要的是能实现他统治野心的工具,不能充当这种工具的人,不论学问多好,也没有存在的价值。囚禁韩非出自他的本意,杀其人而用其学说,正符合这个统治者的性格。另一种意见则以为:韩非的死因与当时秦韩两国政治斗争有关,并非李斯的嫉陷,战国后期,秦国势力强盛,秦欲扩张,韩首当其冲,对此“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见《史记。秦始皇本纪》)韩国的“弱秦”计划,开始是派水工郑国到秦游说,抓住秦王好大喜功这一点,以兴修水利来消耗秦之国力。但此事不久即败露,且修建的“郑国渠”不仅没有“弱秦”,反而使秦更趋富强。(见《史记。河渠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韩非亲自出马使秦以“存韩”,企图把秦军引向赵国并破坏姚贾的出使,李斯作为秦臣与韩非展开斗争,谈不上什么妒忌。如果李斯是妒忌,他又何必在秦王面前荐举韩非,而且韩非死后,李斯还是多次提及“韩子之言”。妒忌之说是司马迁在唯心主义英雄史观及当时社会道德观影响下的个人偏见所致。
更有人认为:人们总把韩非视为爱国者,为“存韩”而死,实际并不然。韩非和李斯都是战国时代的纵横游说之士,换言之就是政客。韩非到秦国去是与李斯争权夺利,要说妒忌之心两人皆有,两人勾心斗角的结局则是李胜韩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