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时期,天安门至午门之间还是“廷杖”“献俘”的地方。
“廷杖”是对朝中大臣实行的一种惩罚。那时,皇帝明面上也倡导文武百官以至平民百姓上书“进谏”。但是,敢于直言批评皇帝的少,歌功颂德、拍马屁者甚多。因为封建独裁者大多喜欢听颂扬,“劝谏”批评皇帝是要冒风险的。虽然皇帝标榜纳谏,但大臣在进谏时稍有不慎,龙颜大怒,就要在午门前罚跪、打棍子,这叫作“廷杖”。有些大臣罚跪几天,再被杖责几十大棍,轻的皮开肉绽,重的就一命呜呼。
据《明史》记载,“正德十六年,为谏止南巡,廷杖舒芬、黄巩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据《明史》说,明朝皇帝武宗当年要巡游江南,有大臣107人谏阻,触怒皇帝,这些人在午门前被罚跪5天,后又杖责30到50杖,有的人甚至被活活打死。
明嘉靖三年(1524年),由旁系坐上皇位的朱厚熜一心想使自己成为正统的皇帝,硬是要把他母亲的尊号“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中的“本生”二字去掉。此举在百官中引起轩然大波,众官不断上书阻止,甚至集合在大左顺门前哭谏。朱厚熜对此大怒,几次下令将劝阻的大臣们关入牢房,200多名重臣遭到“廷杖”,严刑致死者达17人,那些侥幸熬过“廷杖”的人,也受到了停俸、除官、充军的处分。
民间传说和小说戏曲中常有“推出午门斩首”的说法。实际上,紫禁城之内从不斩人,午门之外并非刑场。但在明代,大臣如果触怒皇帝,常受“廷杖”的刑罚。封建社会开明“纳谏”的皇帝并不多见,这也是其皇座“短命”的原因之一。
“献俘”始于清代。凯旋的军队将士为显示战果,要在午门前举行“献俘礼”。献俘是把抓住的俘虏押解到北京,在午门前向皇帝报功,兵部再把俘虏交给刑部,判罪或处死。
仪式前一天,被俘的战俘,颈系白带,反剪双手,由兵部官员牵引,自长安右门入内,押至太庙、社稷坛祭祀,表示是祖宗的护佑和国家的福分。此举被称为“献俘”。皇史宬内存有《午门献俘图》。
次日,皇帝登午门楼受俘。门楼正中设御座,檐下张黄盖。各种仪仗、法驾、卤簿陈设在阙门左右,辇辂、仗马、护朝宝象、大乐排列停当。
当日清晨,众王公大臣,身穿朝服云集午门前,俘虏们此刻也被押至此地。身穿衮龙服的皇帝在鼓乐声起、三呼“万岁”声中,至午门城楼御位上降旨,对俘虏进行发落,若恩赦不诛,则宣旨释俘,众战俘叩头谢恩。此景称为“受俘”。乾隆皇帝曾于1755年御制《午门受俘》诗一首:
雷霆申宿令,闾阖受新俘。
讵乃恩全背,安能诛竞捕?
白练阵班末,双顽肆市衢。
快晴天意顺,大礼众情愉。
益切钦心镜,永怀巩帝国。
该诗十分形象地描述了当时受俘礼乾隆皇帝的惬意心情和期望皇朝永固的思想。
没错,天安门作为皇城的正门,是北京诸多城门中最为壮丽的一座,而出入天安门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制。
如果有人不慎错走了,就是冒犯了“皇权至尊”的规制,便会招来杀身之祸。
本文摘自:中新网,作者:贾英廷,原题为《明朝皇帝朱厚熜曾杖责群臣 严刑致死者达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