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考勤制度起源甚早,但当时所谓考勤,主要是对国家官吏而言。至于考勤表的使用,根据文献记载,当不早于清代。清初,国家官吏实行坐班制,每日办公皆在衙署。至乾隆中期,此制渐弛。清人昭健《啸亭杂录·卷十》记载,军机大臣和坤擅权时,曾经自立私寓,“不与诸大臣同堂办事,而命诸司员传语其间”。后来,有许多官吏也呆在家里办公,不坐班。清人震钧在《天咫偶闻-卷七》中写道:“自乾隆以后,重臣兼职者多,遂不恒人署。而阅折判牍,移于私宅。”为此,清政府在国家机构中设置“画到簿”专司考勤。画到簿为官吏考勤的重要凭据之一,与红本一起存入内阁大库,以备查验。但由于它反映不出迟到、早退等情况,所以没有多大约束力。
咸丰年间,成立了总理衙门,为了防止画到溜号的弊端,提高办事效率,就规定对其官吏“核其勤惰”,分别给予“请奖”或者“参劾”,这便是历史上考勤与奖惩相结合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