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受到当今广大青年读者的喜爱,其中往往涉及受害身亡者的检验,从中发现重大侦破线索。
我国古代早就有法医检验工作。《札记·月令》记有临刑时法官瞻伤、察创等项即是我国法医学的开始。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出土的大量秦代竹简,其中以《封诊式》为名的一组竹简,记述了内容广泛的治狱案例,内有判别自缢与他杀的具体方法,如观舌吐,绳下淤血,屎尿流出,解下绳索时,口鼻有无假叹气的样子等等。这是关于法医知识的十分生动又很符合科学道理的早期记载。五代时,和凝父子于公元951年所着《疑狱集》,是我国最早的法医学着作。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法医学着作,还要算宋慈着的《洗冤录》。
宋慈(公元1186~1249年)字惠文,曾四任提刑。他综合了前代多种专书,加以订正,再结合当时执法检验的现场经验,公元1247年写成《洗冤录》一书。全书共五卷,卷一载条令和总说,卷二验尸,卷三至卷五备载各种伤、死情状。《洗冤录》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检查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的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书中对于自杀、他杀或病死的区别十分注意,尤详于案例。如溺死与非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中毒与斑疹等,分析严细,且列述各种猝死情状,如破伤风致死口眼多㖞斜,四肢蜷曲,煤气中毒者其尸软而无伤。书末附有各种救死方。这部书中所记载的如人工呼吸法、夹板固定法,明矾蛋白解砒霜中毒、吮吸蛇毒等,至今仍然有效。
《洗冤录》是世界上有名的医学着作,比意大利菲德里的法医着作早300年。此书不仅在我国沿用了600余年,成为后世各种法医着作的主要参考书,而且广泛外传,被译成荷兰文、法文、德文以及朝、日、英、俄等各种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