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屠杀,又称庚寅之劫、杀人十八甫、塡屍六脉渠,指1650年(清顺治七年,南明永历四年,庚寅年)11月24日到12月5日清朝军队在广州的屠城暴行。
当年公历11月24日,清朝平南王尚可喜与靖南王耿继茂指挥的清军在围城近十个月后,经过惨烈的战斗,包括筑垒相逼,以楼车攻城,及动用荷兰炮手,终于攻破广州城,随后对据城死守的广州居民进行了长达十二天的大屠杀。
据清代官方史载,这场屠城,斩“兵民万余”,又“追剿余众至海滨,溺死者无算”,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死亡人数根据收尸的和尚统计至七十万。
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认为“七十万人”显然不可信,因为明末广州府十三县人口总共才40万人。
另有意见认为当时广州人口约40万,而死难者约十万人或超过十万人。
尚可喜,原籍山西洪洞,后徙辽左海州卫,为明辽东广鹿岛副将。天聪八年(1634),因受东江总兵沈世魁之加害而被迫降后金。后伐朝鲜,击李自成,顺治六年(1649年),尚可喜被册封为平南王,此后,便受命带领清兵南征广东。次年二月,清军攻至广州城下,开始了长达九个月的围城攻坚。至十一月,广州城破。随即就发生了影响深远的大屠杀事件——广州“庚寅之劫”。
“清顺治六年十月,满清大军抵达广州,围困城池长达10个月,最终攻下城池,平南王尚可喜率清军攻陷广州之后,屠城十日,尸横遍地。广州城当时人口大约40万,死难者约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