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有一次和他的学生匡章一起谈论什么人可以称作廉洁之士。
匡章问孟子道:“陈仲子住在于陵,连续三天没有吃东西,也不向人讨要,以至于他耳朵失聪,眼睛也看不见东西了。后来他在井边拿到一个被金龟子吃了大半的李子来吃了,耳朵才开始恢复听觉,眼睛才能看见东西。他应该算是廉洁的人吧?”
孟子听后,摇摇头说:“在齐国的士人中,我是很欣赏陈仲子的。但我不赞同他是廉洁之士的观点,如果要推广陈仲子的作为,只有把所有人都变成蚯蚓后才能办到。”
“蚯蚓在地面上便吃干土,在地面下就喝泉水,这才是无求于人,廉洁之至。而陈仲子能做得到吗?”
“他所住的房子,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谷米,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能说他的廉洁可以称道呢。”
匡章听了老师的一番议论,很不服气地说:“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些都是他亲自编织草蒲团同别人交换来的,自力更生有什么不好的呢?”
孟子说道:“在齐国,陈仲子是宗族大家,享有世代相传的禄田。他哥哥陈载,从邑收入的俸禄就有几万石之多,可他却以为哥哥的俸禄是贪来之物,不去吃它;认为哥哥的房屋是不祥之物,不去居住。他逃避父母、哥哥,一个人住在于陵。
“有一天他回到家里,正巧有个人送给他哥哥一只大鹅,他皱着眉头说:‘要这种呃呃叫的东西有什么用呢?’他哥哥听了自然不高兴。过了几天,他母亲把鹅杀了炖了,拿给他吃。这时他哥哥从外面来,见他在吃鹅肉,就说:‘你不是说这呃呃叫的东西没用吗?你怎么还吃它呢?’陈仲子听了,知道吃的是鹅肉,忙跑出门,在外面呕吐起来,”
说到这儿,孟子看着匡章,见他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又说:“母亲的食物不吃,却吃妻子的;哥哥的房子不住,却住在于陵,难道这是推广廉洁之义到了顶点吗?像陈仲子这样的行为,如果一定要看成是廉洁,不把人变成蚯蚓是办不到的。”
匡章听了惭愧地低下头,不再说一句话。
哲理点拨:真正的廉明之士是用德行教化别人,使清廉刚正的风气得以发扬光大,而不是时时处处刻薄自己,那样做只能叫迂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