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种比较重要的考试都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或用编号)密封起来,这样,可使阅卷人在不知应试者的情况下评卷,以得到较为客观的考试结果。
封卷评定等第的办法并非近代才有,早在唐朝就已经出现了。据唐代《隋唐嘉话》记载:“武后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者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判之。糊名,自此始也。”不过武则天所创糊名之法,只是用于吏部升迁官吏的考试,还没有成为科学考试的一套制度。到了宋代,“糊名”才正式用于科举,称封弥,元朝以后称弥封,明清一直沿用,其目的也还是防止做弊,使判卷者无法知某卷为何人所作。
在封建时代,科举做弊时有发生。为了防范,在封卷之外,还有许多相应措施,如在阅卷之前,有关部门还得组织人力进行统一的誊卷工作,然后才送交考官评卷。这在明代李翊《戒庵老人漫笔》、清初顾炎武《日知录》里都有记载。